中華民國撞球運動協會98年縣市C級教練講習會實施辦法
主 旨:為發展撞球運動,培養撞球運動教練人才,特舉辦教練
講習來提高教練素質,建立撞球運動教練制度。
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
報名截止日:中華民國98年10月30日(額滿為止)
洽詢電話:02-2728-1993 傳真:02-2726-1130 洽陳先生
實施日期:98年11月9~11日舉行。(上課時間3天共24小時)
上課地點: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524巷1弄29號
報 名 費:新臺幣肆仟元整。
基本條件:1.年滿20歲以上之本會各級會員或本會各級團體會員
所屬會員。
2.中等以上學校畢業(含同等學歷)。
3.熟悉撞球運動規則。
4.品行端正(經法院判定有罪者,精神失常、不良嗜
好,被褫奪公權者不得參加)
5.符合以上四款條件,但不認同本會宗旨或自行成立與
本會相同性質之協會或加入其他與本會相同性質協會
為會員者,不得參加。
參加資格:本會登記之乙組以上球員及對撞球運動有特殊造詣及興
趣者,參加本會或縣市委員會、協會舉辦之講習會,經
考試合格者報請體總核備後,由本會核發C級教練證。
※研習會注意事項
1.請準備三個月內半身脫帽二吋相片2張,報名二項請準備3張
【背面請用油性筆寫上姓名】
2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(須清淅)
3.國中學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乙份(C級或跳級學員必備)
4.全國A、B、C級教練講習會定於98年11月9至11日舉行
5.全國A、B、C級裁判講習會定於98年11月12至14日舉行
6.報名費請利用現金袋寄至本會或匯款至
臺灣中小企銀永春分行,戶名凃永輝,帳號103-62-00230-9
7.資料不齊者,應於講習會後一週內補齊,未依期限內補齊
者,取消其資格並不退回已繳之報名費。
8.以上所需的教練/裁判證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連同報名表,
也可掃瞄後mail至協會bact.tw@msa.hinet.net
如有興趣者可至 撞球運動協會 自行列印報名表